幼儿园常见意外事故处理预案幼儿园常见意外事故处理预案常见意外事故按责任划分为一般性事故、责任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为了更好执行安全工作制度,处理好各项工作,确保幼儿园的工作正常运行,现将这些事故的处理预案拟定如下。一、一般性事故:一、一般性事故:在托幼机构中,由于儿童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事故属一般事故。(1)擦伤、划伤、跌伤(破皮口子表浅)的处理:若幼儿不慎发生擦伤、划伤、保教人员及时将幼儿送到保健室进行消毒处理,这种事故不与保教人员的考核挂钩。(2)跌伤:跌伤未破皮的幼儿立即到保健室进行冷敷处理,若包块较大进行冷敷加压处理,若跌伤破皮,伤口较大较深,保健室处理不下的,由保健医生急送二医院,同时,幼儿所在班的保教人员立即通知家长,(3)骨折、脱臼:若幼儿不慎发生骨折,立即通知保健医生,进行就地应急处理,然后急送二医院。脱臼的幼儿由保健医生送二医院复位。(4)吞入异物及塞入异物:保教人员必须将幼儿送到保健室,保健医生能处理的尽量处理,处理不下的急送二医院。托幼园所大多数是属一般事故,应引起保教人员充分的重视,尽量防止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