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校园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是指暴雨、洪涝、雷电、地震等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发生自然灾害,学校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为提高紧急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一、成立学校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组 长:江廷明成 员:全体教师主要职责:1、指挥有关老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2、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4、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发生自然灾害,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2、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小组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初步研究判断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开始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工作。3、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4、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5、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