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岭土矿山应急救援预案高岭土矿山应急救援预案一、目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灾情和事态的进一步漫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一) 优先原则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3、保护环境优先。二、成立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一)、矿山救援领导小组。组长: 何国志副组长: 赵孟友成员: 何国志、赵孟友、凃相艮、曾东福、李应禄、周飞翔(二)矿山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的主要职责:1、负责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2、负责警戒保卫和交通紧急疏通工作;
2、3、负责协调专业组的工作;4、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向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和资料;5、负责交通紧急疏通工作;负责调集运输车辆,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6、负责现场施救、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三、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一)通讯联络1、矿山报警电话: 15086143193消防电话:119急救电话:120(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将事故情况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并应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当发生特大事故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 24 小时内,填写“矿山特大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其事故紧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矿山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矿山的经济类型、企
3、业规模;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6、需要有关部门矿山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7、事故报告矿山、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四)事故发生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四、事故的应急救援(一)成立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现场抢险指挥部负责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全权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援指挥部下设:(1)现场指挥组:组长:何国志,副组长:赵孟友 。主要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2)抢险救灾组:组长:凃相艮,副组长:曾东福 。具体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3)警戒保卫组:组长:周飞翔,副组长:卢洪波。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4)通讯联络组:组长:肖方深,副组长:肖光华。主要负责救援的联络和向外救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