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讲解了福州市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该预案旨在高效有序地应对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定,适用于福州市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发生的爆炸、坍塌、山体滑坡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原则强调以人为本、统一指挥、集中力量和条块结合,确保科学、迅速地组织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影响。预案还详细介绍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包括市政府成立的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成和具体职责。福州市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适用于福州市各级政府、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及相关应急救援部门。特别是分管副市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以及市安监局、公安局、国土局、卫生局、交通局、环保局、财政局、民政局、气象局等单位的分管领导。该预案还适用于各县(市)区政府,指导其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确保在发生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