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织矿山救援网的基本原则编织矿山救援网的基本原则矿山应急救援工作制约因素多,情况复杂多变,与其它应急救援工作相比,具备更强的技术性、时效性和更大的危险性,要求反应快速、判断准确、应变及时、措施有力。一旦发生重大灾变事故,往往需要多支救护队协同作战、密切配合、集中指挥,并需要得到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因此,必须形成独立的矿山救灾及应急救援体系。实践也充分证明,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在应急救援、预防检查、以及社会上应急救援等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企业自主救护原则企业自主救护原则煤矿企业的事故具有突发性的特点,迅速出动、及时对矿井事故进行救护是煤矿企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煤矿生产工作的客观要求,按
2、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所有煤矿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煤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业,应与就近救护队签定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矿山救护队至服务矿井的距离以行车时间不超过分钟为限。以确保及时有效地抢救事故。预防为主原则预防为主原则矿山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要着眼于事故预防,着眼于矿山的系统安全,着眼于矿山的持续健康发展,不能就抢险而抢险,要将预防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提高生产系统的抗灾防灾能力、实现系统的本质安全作为体系的主要任务,并应在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下功夫,使应急救援体系成为保证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力量。区域救护原则区域救护原则我国矿山生
3、产具有区域性特点,为保证应急救援的有效、及时进行,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应急救援体系的健康发展,应根据矿山的分布、灾害程度、地理位置等情况,合理划分成若干区域。在区域内,可不分管理体制和企业性质,可打破隶属关系,建立起区域应急救援网,以实现区域性的应急救援。集中指挥原则集中指挥原则矿山应急救援必须实行集中指挥,以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矿山救护队也要继续实行军事化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着装,要佩戴帽微、领徽,实行军事化队衔制度。为实现集中指挥,应组建起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矿山较多的省份应组建起省级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分中心,以更及时、更有效地协调、指挥矿山的应急救援工作。全面系统原则全面系统原则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必须覆盖各级、各类矿山。所有矿区都必须配有一定规模的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煤炭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企业,也应与就近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救灾协议或联合组建矿山救护队。否则,不得生产。同时,还应建立起各应急救援组织间的协同作战机制,密切彼此间的联系,以形成有机整体。另外,还应建立起相应的技术支持体系、装备保障体系、信息保障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和资金保障体系。这样,才能有力促进应急救援体系的有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