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梦程游乐园“1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1年1月2日13时许发生在龙山县梦程游乐园的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该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报告详细描述了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单位、项目情况以及相关人员信息。游乐园是一家个人经营企业,法人代表为孟晓波,经营场所位于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城北路64号。园内共有26个游乐项目,其中5个项目持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其余21个为小型游乐设施。事故发生当天,游乐园有8名工作人员,但没有专门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事故具体发生在大象火车项目,该项目由牛建乐和周晓辉合伙经营。报告还介绍了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及其调查方法,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等手段,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措施。龙山县梦程游乐园“1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游乐场、游乐园及其他涉及游乐设备的经营场所。该报告不仅为相关企业和管理人员提供了事故案例分析,帮助他们了解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还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以便更好地监督和管理游乐场所的安全运营。此外,该报告也适用于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帮助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