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协议讲解了供气方(甲方)与用气方(乙方)在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和使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依据合同法和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签订,旨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明确了乙方的燃气用具所在地为工农北路102号食堂,用气种类为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气数量按每月实际发生数量计算。供气价格应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当地价格计算,不得高于市场价,并随市场价格波动适当调整。供气安全方面,供气方负责运输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确保钢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在使用期限内,因钢瓶及附属设施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供气方承担,而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责任则由乙方承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协议适用于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供应商和用户,特别是餐饮行业、食堂等需要定期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场所。该协议有助于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供气和使用的安全性,减少因供气不当或使用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