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存在的共性问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存在的共性问题1.编制标准:目前最新的国家标准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注意是生产安全事故 非 安全生产事故;编制规范: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43 号)已失效,编制依据中不要再引用;2.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不同情况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3.应急预案封面要有应急预案版本号、应急预案名称、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发布日期等内容;4.预案要明确 24 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通报程序和责任人;
2、5.预案要客观评价本单位应急能力,掌握可利用的社会应急资源情况;6.应急物资储备清单中列出的不仅仅是灭火器材,还应当包括应急车辆,应急通讯工具、应急工程材料、应急药品等等;7.应急预案评审专家不得有 3 名或以上在同一单位任职;8.应急预案的评审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 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9.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不得是形式审查;10.应急预案至少 3 年修订一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修订后应当根据本地或本单位的管理程序及时进行上报,重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