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讲解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的设立目的、组织结构、职责范围及主要成员的分工。该制度强调了安委会作为项目经理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综合管理安全生产,指导和督促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安委会的主要任务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研究、协调和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部署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安委会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生产经理、总工、安全总监、机电经理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安委会的职责范围涵盖了领导和协调安全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安全教育
2、和培训、处理重大安全事故等方面。各主要成员的分工明确,项目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安委会副组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部和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技术部和测量部负责技术攻关和隐患措施制定,综合办和工程部负责员工培训和劳务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其下属各部门,特别是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工作人员。该制度为项目经理部提供了一套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框架,帮助其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尤其是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总工、安全总监、机电经理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