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科安全职责讲解了经营科在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中的安全职责。文件强调了将施工安全置于首位,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专款专用。在招用分包单位时,经营科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论,未通过审查的单位严禁录用。项目完工后,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不得进行结算。对于已录用的分包单位,应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5-10万元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方可结算。经营科安全职责适用于建筑行业的经营科管理人员,尤其是那些负责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和分包单位招用的人员。该文件为这些管理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安全职责指导,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确保施工安全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