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管理规定为了确保监理项目部监理技术资料的及时性、符合性和完整性,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的储备管理,努力提高监理服务水平,根据监理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并依据国家电网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 、 吉林省电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1 建设监理规划 、 创优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写。编写的内容要结合所监理工程的特点和难点进行编写,不能简单复制和抄写。编写完成后报公司审查,并根据公司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最终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2 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由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编写完成后报监理项目部总监审批。3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 、 监理旁站方案 、 监理项目部专项现场应急处理预案等专业性文件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