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集团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讲解了建设集团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时的奖励措施,以及在安全管理中存在违规行为时的处罚措施。奖励方面,对于在各级安全大检查中表现优秀的项目,集团公司将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如在季度安全大检查中被评为优良的,奖励2000元;在省、部级安全大检查中评为优良并通报表扬的,奖励10000-20000元。同时,对创标化、文明施工现场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部门也会酌情给予奖励。处罚方面,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如井架、外架、塔吊不按规定要求进行验收、擅自使用,现场施工用电存在严重违章作业等,将处以3000至20000元不等的罚款,并责成限期整改。此外,对发生死亡、重伤、设备、火灾等事故的项目,将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处以10000至30000元的罚款,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出现重大伤亡事故及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由监察室立案查处,触犯刑法的交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建设集团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适用于建设集团及其下属各单位,特别是参与建筑施工项目的管理人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该制度旨在通过明确的奖惩机制,激励各单位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