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一、 总则(一)、为了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防止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 ,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二)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分公司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实施奖罚措施。(三)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要按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四)、项目部在建工
2、程以工程周期(开工至竣工验收)为考核期,考核内容主要以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安措资金保障、安全教育、危险源控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操作规程等,并以考核结果为奖罚依据。二、 奖 励(五) 、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奖金来源为公司安全生产自有资金和罚金。(六) 、项目部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经过自评和分公司考核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奖励 1000 元至 10000 元。1、按照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项目安全报监目标等级为乙级及其以上的,且每次安全巡查亦无一“差”项的。2、对分公司组织的安全巡查(检查)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项目部均能认真进行整改,并按时回复整改报告的。3、
3、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较好,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得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仔细且整改到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绩效明显,受到项目所在区域安全监管部门表扬或经安全生产评估达 85 分以上的。4、按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报表,施工现场各项评分实事求是,分公司抽查结果较好的。三、处 罚(七)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且分公司要求整改而不整改或虽整改但整改不到位,安全生产隐患依然存在的,给予 500 元至 2000 元的经济处罚。1、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分公司安全巡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整改,项目部不认真整改也不按要求的时间回复达二次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