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明确了各方的安全责任,旨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该规定适用于研究院中、短期或单项工程的施工、安装、维修、运输等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外来单位及人员。规定强调了院部发包工程部门的职责,包括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签订承包合同时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开工前进行书面安全交底、监督承包方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内容。承包单位需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双方还需共同承担解决争议、报告事故的责任。此外,规定还详细列出了承包单位办理安全管理审批表所需提交的材料,并强调了对不服从管理的外来承包单位采取的处罚措施。关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研究院及其下属各二级单位在进行中、短期或单项工程施工、安装、维修、运输等任务时,与具有法人资格的外来单位及人员的合作。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在研究院辖区内进行承包生产、加工、经营等任务的外来单位及人员。所有涉及上述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均需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