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制讲解了技术负责人在工程项目中的具体安全职责。这些职责包括贯彻执行上级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令与规章制度,主持或负责编制、审批并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持新入场工人的安全教育,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教育,并坚持安全技术交底。此外,技术负责人还需主持每周(旬)一次的安全大检查,陪同各级的例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负责,并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和回复。遵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技术负责人应及时抢救事故伤员,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保护好现场,做好事故记录,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提出和组织实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同时,支持工地安全员和安全值日员的工作,督促和检查记录。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制适用于建筑行业的工程项目管理,特别是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该文件为技术负责人提供了明确的安全职责指导,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项目顺利进行。此外,该文件也适用于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监管部门,作为参考和监督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