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讲解了为了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提高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和效果而制定的规程。该规程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并强调安全监理工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规程详细定义了安全监理、安全监理人员、专业工程师、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术语。基本规定部分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的职责,强调了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责任,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支持,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作用。规程还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责任及工作保障体系,包括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安全隐患时的要求和报告机制、监理人员的职责和制度建设等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特别适用于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该规程不仅为工程监理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还为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了相应的指导和支持,以共同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此外,该规程也适用于政府相关部门,为其监督和指导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