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在工程安全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讲解了监理单位在工程安全监理方面的八项主要职责。这些职责包括审查专项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签署意见,将安全生产作为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确保重要施工环节的旁站和二十四小时平行巡检,对危及工程安全的施工下达停工指令,组织建设主体各方的安全检查活动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行为,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作出评价并列入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协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监理单位在工程安全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适用于建筑行业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监管部门。该文件为监理单位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南,帮助其更好地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同时,也适用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帮助他们了解监理单位的具体职责,配合监理工作,共同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