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卫生要求。(2)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3)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4)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5)按“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6)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