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基建科科长在全厂厂房和基建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职责。该文件强调了科长需对全厂厂房和基建施工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包括编制全年基本建设施工计划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纳入计划。在新建、扩建、改建和大修工程中,应确保工程符合安全卫生和防火规定,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技术规程。科长还需定期检查生产、生活区域的建筑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有权拆除违章建筑。同时,科长需要配合安技部门完成安技措施的土建、设计、建造安装和整改工作,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发现重大问题立即停止施工并汇报。此外,科长还需积极配合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参与本厂及上级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基建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基建科科长及其下属工作人员,特别是那些负责厂房建设和维护的管理人员。该文件也适用于所有参与基建项目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以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能部门,如安技、环保、生活、保卫和工会组织。通过明确职责和要求,该文件旨在提高全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程符合安全标准,减少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