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讲解了建筑工程中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具体实施措施。该制度强调新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参与施工。对于变换工种的工人,同样需要接受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三级教育的总时间不少于50小时,其中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特殊工种需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至两次轮训,以提升其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安全教育内容涵盖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事故教育和法制教育,旨在通过多方面的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此外,还要求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并结合施工生产特点进行五抓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适用于建筑行业的所有从业人员,特别是新入职的工人、变换工种的工人、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该制度为这些人员提供了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框架,帮助他们提升安全意识和技能,从而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