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制度讲解了建筑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法。该制度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精神和省、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多项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强化项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事故预防和应对能力;建立健全项目整体应急救援预案,细化各分项工程应急救援方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做好总结分析和推广工作;加快项目推进建筑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积极推广和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逐步实现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用品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积极开展项目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项目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能力建设落到实处。建筑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部,特别是那些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企业。该制度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了一套系统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帮助企业在日常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理中提升安全水平,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