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职责对石家庄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承担监理责任, 并配合第三方监测单位和监控中心所开展的风险管控工作。审查风险评估报告,督促施工单位开展风险源的梳理、动态调整和标示等工作。审查施工监测单位的资质、人员和仪器设备等情况。审批施工监测方案,并监督其实施。研判施工监测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日报表,通过巡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信息化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会议进行会商。认真填写监理日志,并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监控中心。执行各级综合预警状态的风险事物处理和预警快报制度。 当施工监测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监控中心发布预警时,组织相关单位分析其出现的原因,并积极采取措施和启动相关预案,优化施工方案,必要时组织召开专家会,以确保风险的管控。审查监控和施工安全风险处理方案、监控分析报告和消警建议报告等,通过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停工令等措施管控风险,并上报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