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如下制度: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位操作。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教育主要内容有: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5)尘毒的危害和保护。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