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为规范安全作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而制定的规定。该制度详细描述了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才能上岗独立作业,学徒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安全作业证不得独立作业。对于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入罐作业、带电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等作业,必须依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具体而言,动火作业需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落实安全措施;高处作业需办理登高作业证,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须由安全部审批,且遇恶劣天气不得作业;设备内作业需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并进行安全隔离、清洗、置换,确保通风和照明良好,且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运转设备上作业需采取停电、挂牌等安全措施。生产区内禁止使用电炉子取暖,各种安全作业票证必须完整无损,现场作业时由作业人员随身携带。此外,生产区内还规定了“十四不准”,包括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等。进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工厂、企业中的现场安全作业管理工作,特别针对特殊岗位操作人员、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带电作业等高风险作业活动。该制度不仅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范,还为企业管理层提供了安全管理的依据,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