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讲解了教育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职责。文件指出,在组织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学习班时,必须安排安全生产教育课程,确保参与者了解并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同时,各企业主办的各类专业学校应设置劳动保护课程,课时占比不少于总课时的1-2%,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此外,文件强调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提升职工的安全操作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教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适用于各级教育部门、企业和专业学校的管理人员及教职员工。该文件旨在指导教育部门如何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确保学习班、专业学校和职工培训中包含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从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