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到岗到位管理制度讲解了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性,明确了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职责,确保生产过程在可控状态下进行。该制度规定管理人员带班时至少检查一个生产工艺过程,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发挥现场培训和指导作用。同时,要求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作面必须盯在现场解决,隐患未消除前不得恢复正常生产。对于确定的重点安全管理区域,每天至少有一名项目副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带班人员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遇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必须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带班人员相应责任。带班人员需详细记录
2、带班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等信息,填写“管理人员下井信息反馈单”,并将查出的问题交安全部门存档,由安全部门负责跟踪验证。带班及查岗要求包括:管理人员井下现场查岗不能流于形式,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要制定具体措施并责成现场人员落实;带班人员必须对工作面安全质量提出具体要求;带班人员需盯在工作面的重点部位、重点工序、重点工艺,严禁在无人工作的地点停留;对工作面重大隐患要盯在现场处理,直至处理完毕;所有带班人员不得在危险区域逗留。领导到岗到位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矿山企业、化工企业及其他高风险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别适用于那些需要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和指导的生产环节。该制度旨在通过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提高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