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报告申请制度1、 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应由施工单位项目工程技术部门负责按照格式填写,并按照规定在申请开工前申报。2、 施工单位在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后,方可上报工程开工报告。3、 上报开工申请前,必须满足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如施工图纸齐全,现场核对需完善、优化的项目变更设计图已到齐全,并经核对无误。4、 征地拆迁,施工场地清理平整、硬化达到要求,施工用电架设到位。5、 施工人员到场满足施工的要求,材料采购到位,机械设备已进场,调试安装就绪,满足开工的要求。6、 测量放线定位准确无误,桩橛齐全,各种进场材料完成检验,配合比选定等必要的试验工作。7、 申请开工报告的重要资料有,测量资料、试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及重要施工方案以及安全质量环境卫生施工用电等作为附件一同上报。8、 根据施工区域的不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要求不同,开工申请报告必须结合各自的要求进行填报。9、 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采用 A4 纸,非签字栏可采用打印,若手写用碳素墨水或蓝黑钢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文面整洁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