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监员安全行为规范讲解了安监员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和行为准则。安监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拥有5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并通过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安监员需遵守相关制度,熟知岗位责任制和作业标准,严格按“三大规程”监督监察。安监员入井后需维护候罐乘罐、候车乘车、乘坐皮带的秩序,按规定的路线和地点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并确保问题得到解决或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后才离开现场。安监员还需按规定交接班,记录并签字确认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确保交接班过程中的安全。在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安监员应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安监员还应对负责区域进行巡回检查,对“三
2、违”行为和文明生产不合格的情况进行处罚,公正文明执法,避免执法标准不一或不当行为。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经现场班长签字确认。安监员还需在升井后向信息站汇报现场情况,遇重大问题立即汇报矿调度和安监处。现场发生事故时,安监员应立即组织抢救、抢险,保护好现场并配合事故调查。安监员还应对现场的班长和瓦检员进行监督,确保安全指令落实到位。安监员安全行为规范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别是安监员。该规范为安监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职责要求,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有效履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质量。同时,该规范也适用于煤矿企业中的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帮助他们了解安监员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从而更好地配合和支持安监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