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工班作业安全条例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和现场的管理程序,特订立本安全条例希望大家严格遵守:一、一般规定:1、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车辆驾驶、爆破、钻桩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此条由各工班组长执行,负责本班组人员的检查。2、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3、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
2、工作。4、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5、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反光防护衣等) 。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凡违反本规定者,在工地现场不论是否进行作业,凡不戴安全帽或穿拖鞋者,又或者在绿色大道上作业没有穿反光防护衣者,一律初犯每人次罚款 50 元整,次犯罚款 100 元。6、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7、各工班班组长要关心和爱护工人的身心健康
3、,定时组织班组人员进行体检, 对身体上有疾病不能从事某一工作者, 绝不安排其从事该工作,否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除追究该斑组长一切经济损失外,还会直接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班组人员家中有困难的,要及时给予帮助,预支一定的工资,尽量减低员工的心理负担,使其能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不至于在工作中分神, 影响工作安全和工作质量, 不至于去干违法乱纪的事情。8、在高温天气,各工班班组长应安排厨房准备凉茶给大家解暑,尽量把工作时间安排在早上和傍晚,避开中午的高温。二、基坑开挖:1、下挖工程,施工前施工管理人员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
4、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2、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3、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3)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4)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5)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并报上级处理。4、设有支档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在考虑分段开挖的同时,应分段修建支挡工程。5、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
5、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立即报上级处理。6、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开挖挡墙基槽也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施工中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坍方。9、在落石与岩堆地段施工,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行开挖。其开挖面坡度应按设计进行,坡面上松动石块应边挖边清除。10、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11、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水位暴涨
6、、山洪暴发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当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 ,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12、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13、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 1.0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 0.8m。14、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15、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16、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到要安放牢靠。17、小型桥涵施工,如不能保证车辆通行时,应事先修好便道或便桥(涵) ,并在修建桥涵的公路两端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18、 基坑开挖需要爆破, 应按国家现行的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办理。三、防护工程砌筑:1、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2、砌石工程必须逐级自下而上砌筑。片石改小,不得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