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旁站监理工作制度讲解了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此制度以预防在上海漕泾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的重大施工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和特殊性作业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该制度详细规范了安全监理旁站的职责、内容和要求,适用于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旁站工作。编制依据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度中定义了旁站监理的概念,即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在现场跟班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职责方面,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和协调各专业旁站监理的执行情况,而安全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则负责制定本专业的旁站见证点和监理工作要求。旁站监理控制部分详细说明了旁站点的设立、确认、人员职责、实施步骤及具体工作要求,确保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持续进行监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安全旁站监理工作制度适用于上海漕泾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的项目监理部,特别是涉及重大施工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和特殊性作业的监理工作。该制度不仅为监理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还为确保工程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适用于所有参与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