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讲解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定义、适用范围、缴存方式、管理机构、收费标准、使用规则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该办法旨在通过设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由各单位重大项目自行负担,并在自有资金中支付,统一交由公司财务部设置的专项账户管理。各单位重大项目必须按规定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交纳一定数量的风险抵押金,且不得低于规定金额。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主要用于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费用和善后处理费用,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挪用,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适用于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核工业四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各分院、设计所,包括各合作单位的重大项目。这些单位需要按照规定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确保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该办法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