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讲解了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更好地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精神,杜绝各类事故而制定的规定。条例明确了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罚款50至500元,甚至开除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具体内容包括:各工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否则将承担经济损失或伤亡事故的责任,并处以50至200元罚款;职工上岗需着装整齐,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50元;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和私自焚烧废弃物,违者罚款50元;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职工宿舍要保持清洁卫生,否则罚款50元;不得擅自挪动防火器材和宣传标牌,不准私自动用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机械设备,违者罚款50元;禁止私自接线接灯,使用电热器具,违者罚款50元;爱护公物,不得无故丢失、损坏料具,偷拿公私财物,违者罚款50至200元;火房要保证提供干净的饮用水和卫生的食物,如发生食物中毒将追究领导责任并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对于表现优秀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避免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给予物质奖励,反之则予以处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特别是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等。该条例旨在通过明确的安全规范和奖惩机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