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质室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对现场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负有监督的责任。2、参与项目管理策划,负责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技术部门制定的整改预防措施,监督执行落实情况。3、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工作,督促和配合物资设备部门组织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台帐。4、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做好进场施工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并建立台帐。5、组织制定创优规划,按照各级优质工程、安全样板(文明
2、)工地评选条件,收集和提供有效资料,按时进行申报。参加工程验交。6、组织制定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规章制度、办法;督促工程部制订安全设计、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保证措施并审查;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经费计划。7、识别评估风险后,制定规避和转移风险技术措施,收集分析与风险相关信息,并进行风险因素监控。8、对违反施工程序,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按设计图纸及规范施工,使用材料、 设备不符合要求及不按安全规程标准操作者, 有权制止和处罚,必要时可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 对危害工程质量行为, 有权越级上报。9、负责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以及发放办法制定,监督执行落实情况。10、建立安全质量内业台帐,按时填报安全质量各种报表,做到及时规范、齐全真实。11、在评先奖励工作中有对被评选人员根据其对安全质量工作的实绩行使否决的权利;对在安全质量工作中发现并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人员,有权提出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