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物品使用、清退回收制度讲解了爆破物品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规范。该制度指出,使用爆破物品的单位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并获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使用许可证。爆破物品的使用应由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作业证的专业爆破员进行,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严禁使用。爆破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违法操作和不当行为,如放大炮、放飞跑等,发现哑炮应立即处理。制度还强调了爆破物品的领取、使用和清退回收流程,要求当天使用、当天回收,严格控制多领少用,未使用完的物品应及时退库,不得留存过夜。所有清退回收的物品需及时登记、造册、入库保管,严禁乱丢乱放。违反规定者将受到法律严惩,单位负责人也将被追究责任。爆破物品使用、清退回收制度适用于涉及爆破作业的矿山、建筑施工、道路建设等行业,以及需要使用爆破物品的企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确保爆破物品的合法使用和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