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收尾安全措施采煤工作面收尾安全措施308-1 采面撤出时,必须安全撤除采面单体、型钢及其它设备,因此必须保持一定的拆除空间,有安全畅通的安全通道,保证通风、运料、撤出人员使用。必须采取特殊措施加以管理,预防冒顶。1、施工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安全措施,方可进行作业。2、工作面撤出前应在工作面最小控顶距时,开始做回收准备工作。为保证回收工作面的正常通风,瓦斯不超限,维护顶板,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必须在回收范围内每隔 1.0 米打好 2m2m 的木垛,使退路畅通,做好撤出工作准备。3、打木垛前先用松木板梁替换方钢,一梁两柱,打完木垛后,将木板梁下的单体支柱回收。3、木垛与煤壁留 600 毫米的行人、运料的安全通道,打好带帽点柱,间隔 3m。4、打木垛时由下往上进行,不得分茬作业。5、木垛打完后,经有关负责人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回收作业。6、回收时必须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现场指挥作业。7、必须指定有经验人员观察顶板,回收人员必须在支架完整无危险地点进行回收作业。8、回收次序由采空区向煤壁,由下向上进行,逐架将采空区内单体、钢回收干净。9、回收地点以下 10 米内禁止人员滞留。10、瓦检员按规定检查瓦斯浓度,瓦斯一旦超限及时撤出作业人员,经处理瓦斯浓度降至 1%以下时方能作业。11、回收结束后,及时将采空区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