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余采煤安全技术措施讲解了残余采煤过程中应遵循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开采范围的规定与转让采矿权的责任,确保转让区域不会对现有系统造成干扰及引发资源纠纷。文件强调了转让采矿权单位对接受单位开采能力的检查责任,并要求提供详细的地质和采矿资料,特别是关于水的空区溶洞位置的信息。对于在废弃时间较长的矿井或中段进行残采的情况,文件指出应先熟悉原有系统的布局,修复已破坏的井巷硐室,确保通道的安全和必要的通风条件。此外,文件还强调了严禁随意挪用或搬动废旧采场中的支护材料,如发现支护材料有腐烂或破损,应及时加固或更换。进入废旧采场前,必须对井巷及支护的稳定性、空气条件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进行正常生产。在老空区内或矿柱上采矿时,应严格控制一次爆破用量,防止因爆破引起的冒落灾害。残余采煤安全技术措施适用于煤炭开采企业、矿山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在进行残余采煤作业时需要遵守的具体安全技术规范。该文件为相关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帮助他们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资源,避免不必要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