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单位分管负责人岗位责任制讲解了爆破作业单位分管爆炸物品的负责人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责。该文件指出,分管负责人需对本辖区或单位的爆炸物品管理负具体领导责任,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实施细则,遵守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分管负责人还必须熟悉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关于爆炸物品管理的条例和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贯彻落实。文件还强调,分管负责人需负责组织制定购买、使用爆炸物品的计划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管理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训练和安全教育。对于爆炸物品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并对发生的被盗案件或爆炸事故,积极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此外,分管负责人还需经常了解保管使用物品人员的工作情况,对不适合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调换。爆破作业单位分管负责人岗位责任制适用于所有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和使用的单位,特别是爆破作业单位的分管负责人。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单位以及各类爆破工程公司。该文件为这些单位的分管负责人提供了明确的职责和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爆炸物品管理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减少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