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封人孔作业安全规范第一条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设备拆(封) 人孔作业安全要求、 职责要求和 拆 (封)人孔作业许可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设备的拆(封)人孔作业。第二条 拆(封)人孔作业安全要求(一)拆(封)人孔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拆(封)人孔作业许可证 。(二)拆(封)人孔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三)生产车间应预先编制人孔位置图,对人孔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拆(封)人孔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四)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五)拆(封)人孔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六)在作业复杂、危险性
2、大的场所进行拆(封)人孔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七)在有毒介质的设备上进行拆(封)人孔时,作业人员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八)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拆(封)人孔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 30m 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等。(九)高处拆(封)人孔作业应按公司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十) 拆(封)人孔时,应按人孔位置图及人孔编号,由生产车间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十一)每个人孔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人孔位置图上的人孔编号一致。(十二)拆(封)人孔前设备必须与其他管线、设备隔绝,该设备必须吹扫
3、置换干净。并由车间初步检测判断,再取样检测合格方可拆开。(十三)作业结束,由拆(封)人孔作业单位、生产车间专人共同确认。第三条 职责要求(一)生产车间负责人1.应了解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设备处理情况,制定、落实拆(封)人孔安全措施, 安排监护人, 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2.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拆(封)人孔作业。3.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拆(封)人孔情况。(二)监护人1.负责拆(封)人孔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2.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拆(封)人孔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他工作。3.当发现
4、拆(封)人孔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4.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三)作业单位负责人1.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2.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拆(封)人孔作业。(四)作业人1.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2.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3.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拆(封)人孔作业。4.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车间负责人检查拆(封)人孔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五)审批人1.审查拆(封)人孔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
5、求。2.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六)检测人1、负责对人孔开孔前设备内部有无介质和设备内的介质是否达到开孔条件。2、达到条件后通知作业单位。第四条 拆(封)人孔作业许可证的管理(一)拆(封)人孔作业许可证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具体落实由车间负责。(二) 拆(封)人孔作业许可证由生产车间安全员负责办理,“作业单位意见”由车间主任签批。车间按规定做好拆(封)人孔的准备工作后,报生产部、安环部进行现场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签字,“完工验收”由车间安全员负责签批;(三)拆(封)人孔作业宜实行一台设备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四)严禁随意涂改、转借拆(封)人孔作业许可证 ;变更人孔位置或增减数量时,应重新办理拆(封)人孔作业许可证 。(五)经审批的拆(封)人孔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一份由生产车间交作业单位持有;另一份由车间存档备查。(六)拆(封)人孔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 1 年。由生产车间负责存档备查,生产部定期监督检查。(七) 拆(封)人孔作业许可证本由生产部统一印刷、分发。未经处理的设备、处理经过确认检测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拆人孔。设备清理或者检修处理不合格,未经过检查确认的不允许封人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