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品保护管理措施一、成品保护职责 1、项目经理:组织对完工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2、项目生产负责人: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或方案,对保护不当的方法制定纠正的措施;3、材料员: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制成品进行保护;4、班组负责人:对上道工序产品进行保护,本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5、质检员:负责对施工现场成品施工区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情节严重者处以经济惩罚。二、成品、半成品的管理措施 1、本工程按照公司的成品保护措施和标准执行;2、项目部采取“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所有工序操作者均须对上道工序产品进行保护, 本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3、分区分层设专职人员负责成品质量
2、保护,值班巡察,发现问题立即查明责任者。专职成品保护值班人员工作到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后终止;4、对已施工完毕的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对无法封闭的公共场所,实行通道式开放,对通道实行有效的保护,并设专人看护;5、采取合理的施工工序将易损、易污的施工项目安排在施工后期交验前,以减少损坏、污染的可能;6、为防止发生相互污染破坏,须制定执行正确的工作程序,制定每一房间、每一施工部位的施工工序流程,将土建、水、电、暖通、消防等各专业工序相互协调,严禁违反施工程序;7、在施工过程中对易污染、易损坏的成品、半成品,标识“正在施工、注意保护”的标牌;8、施工人员要认真遵守现场成品保护制度,注意保护建筑物内的装
3、修、成品、设备、家具以及各种设施;9、各专业施工遇有交叉现场发生,不得擅自拆改,需经建筑师、甲方及有关部门协商解决;10、加强专人值班制度,防止材料、工具被盗;11、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杜绝野蛮施工现象,对职工进行交底,提高职工成品保护措施;12、严禁在装饰成品上涂写、敲击、刻划;13、窗及时关闭开启,保持室内通风干燥,风雨天窗关严;14、用火、用水防止装饰成品污染受潮变色;15、因工作需要进房检查、测试、调试时,换穿工作鞋,防止泥浆污染;16、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其他专业成品的保护,不得蹬踏各种卫生器具、水暖管道、铝合金门窗等;17、电焊操作时用挡板等保护焊点周围的瓷砖、地砖、防水材料等成品;1
4、8、项目部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意识教育,并成立成品保护的有关惩罚条例;19、在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前,任何人不准在工程内使用房间、设备及其它一切设施。三、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 1、保护:保护就是提前保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和污染。如在玻璃表面贴塑料薄膜;楼梯踏步采用木夹板覆盖保护;门框在小推车易碰部位,在小推车车轴的高度钉木板防护条等措施,具体如下:1)玻璃制品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玻璃安装后须张贴醒目颜色的纸带或悬挂明显的防撞标识;2)石材加工成品保护:石材在运抵工地后,不得随意拆箱,并放置于施工干扰少、无重物坠落的场地保管。施工过程中要小心轻放,铺贴中对刚施工完的部位
5、采用护栏有效保护;施工完后尽量采用封闭式管理,通道部分用无污染尼龙布铺设,上铺硬质板材以做通道用,其余部分仍用绳索或简易护栏围闭。对于干挂石材墙角(阳角部分)用18mm 厚的夹板(边长不少于 400mm)制作高度为 1 米的护角固定于阳角作为保护;3)木作工程成品保护:所有木作成品、半成品运抵施工现场后,必须进行室内封闭式管理以防止污染。所有的饰面夹板在使用前先用稀释清漆进行涂刷一道,使木夹板表面形成封闭层,以防止施工污染。对已安装的木方柜用木板条将木方柜内外高度为 800mm 提供护角保护。以防止施工污染及工具的碰撞;4)油漆工程成品保护:油漆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后,必须实行封闭式专项管理。油漆
6、工程施工不得与有灰尘的其他工种同时进行。油漆工程施工后尽量采用封闭式管理,并挂牌警示;5)吊顶工程成品保护:吊顶工程完成后,防止超高、超长物体对吊顶的损坏。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吊顶内部,对接触吊顶作业的施工人员要求清洁作业,对吊顶面层不得产生污染;6)材料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破坏门框及各种饰面阳角;7)油漆施工前将地面清理干净,各种五金管件做好保护,油漆未干前,应设专人看护防止触摸。2、包裹:此方法主要是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如柱子大理石贴好或挂好后,立即包裹捆扎;楼梯扶手安装完毕,加以包裹以免污染、撞击损坏;铝合金门窗用塑料布包扎;电气开关、插座、灯具等设备也要包裹,防止施工过程中被污染。3、成品运输车箱须清洁、干燥,装车高度、宽度、长度符合规定,堆放科学合理;超长构件成品,配置超长架进行运输。装卸车做到轻装轻卸,捆扎牢固,防止运输及装卸散落、损坏。5、成品堆放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平直;叠层堆放时,成品上、下垫木;水平堆放时,注意上下一致,防止变形损坏;侧向堆放时,除垫木外另加撑脚,防止倾覆;成品堆放场所做好防霉、防污染、防锈蚀措施,成品上不得堆放其它物件。6、覆盖:对于楼地面成品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