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讲解了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档案信息和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旨在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规范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行为,保障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该办法明确了地下管线的定义,涵盖了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人防、地铁以及其他地下管线工程和附属设施。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的普查测绘、信息系统和动态管理工作,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地下管线的管理工作。该办法强调了地下管线的建设使用应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节约资源、保障安全的原则,规定了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施工、验收和档案管理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规划、建设、档案信息和维护管理等活动。具体涉及的城市部门包括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划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城管执法部门等,这些部门需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地下管线的管理工作。该办法对于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管线产权单位等均具有指导意义,确保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施工、验收和维护等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城市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和长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