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为确保勘测外业登高作业生产活动中操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工作安全,防止发生登高作业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了生产部门负责人作为登高作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项目生产现场负责人需熟悉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登高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项目生产安全员则需适时把握危险源并实施防范策划,督办日常登高作业安全工作。规定还详细列出了总体要求,包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好危险源初始识别、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以及加强日常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于登山作业,规定要求穿着防滑鞋子,山体坡度超过30度需2
2、人及以上相伴登山,雨雪天气禁止攀爬30度以上山体陡坡。同时,还强调了在登山过程中选择安全区域行进、做好沿途目标向导、携带饮用水和急救药品等具体措施。对于高空作业,规定进行了分级,明确了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空作业的高度标准,并提出了高空作业场地要求和人员防护要求,如确保足够的工作场地和空间、操作平台的容许荷载值、安装扶栏或安全网、保证作业区域充足的光亮度,以及要求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佩戴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勘测外业登山攀岩、高空操作等登高生产作业的相关行业和人员。特别适用于需要进行登高作业的测绘、地质勘探、建筑施工等行业,以及所有参与此类作业的操作员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该规定旨在通过明确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和提供具体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减少和预防登高作业中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