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1、爆破后,爆破通风排烟 15min 后爆破员与班长应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危石、盲炮、有无残余炸药及雷管,当发现盲炮、残余炸药及雷管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处理完毕由班长解除警戒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2、拒爆和熄爆处理。通电以后拒爆熄爆时,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发爆器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后(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 5 分钟,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至少 15 分钟),爆破工方可沿线路检查。由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熄爆,可以重新连线起爆,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雷管。在拒爆、熄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它工作。3、盲炮处理1)发现盲炮应立即向班长及现场值班人员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置明显标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2)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设警戒,危险区域内禁止其他工序同时作业。3)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络短路。4)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破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集中处理。5)处理钻孔爆破盲炮时,可选用下列方法:a、因爆破网路而引起的盲炮,经检查和处理后,重新联线起爆。b、在盲炮孔附近投放裸露药包诱爆。c、经测量定位,在盲炮周围钻孔、埋药起爆,消除盲炮浅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