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组织方案安全生产组织方案为了最大限度地抓好正规循环作业,强化生产事故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频率和事故处理时间,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开机率;严格落实各生产、辅助单位及值班人员的职责责任,保证全年生产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主要考核指标以公司下达的月度计划为标准二、总则(一)奖励范围机采队、掘进队、机运队、通通风队、运班组相关生产科室及辅助科室等超额完成当月计划,进行奖励。(二)处罚1、下一道工序是上道工序的用户,上道工序如发生事故且对下道工序正常生产造成影响时,要实行事故赔偿。2、因单位工作质量和事故对矿井或其它单位正常生产造成影响的,要实行赔偿。3、因业务
2、科室工作失误对生产造成影响的,责任单位应实行赔偿。4、因特殊情况:如生产衔接、外运制约、因地质条件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生产影响的,不在赔偿之列。5、本制度由调度室进行考核,实行日统计、旬小结、月兑现。6、赔偿金额以各单位园班累计达 15 分钟和一次影响 15 分钟以上进行考核,按每分钟 6 元进行赔偿。三、重点要求(一)生产事故汇报及领导到现场要求:1、井下工作地点及各生产环节发生事故后,当班班组长或跟班队干,要在 5 分钟内把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等情况详细逐级汇报。队部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要在 5 分钟内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汇报后要在 5 分钟内向相关业务科室、相关矿领导及矿
3、值班人员汇报。严禁谎报、隐瞒不报。(当班班组长或跟班队干也可直接向调度室汇报)2、接到有关单位生产事故汇报后,各级领导要按照自己的分管业务范围,亲临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监督处理。事故影响时间超过 30 分钟,生产队组队长或队干、技术员必须到现场;事故影响时间超过 1 小时,业务科室的分管副科长、技术员必须到现场;事故影响时间超过 2 小时,业务科室的科长必须到现场;事故影响时间超过 4 小时,分管矿领导必须到现场。(二)生产系统设备检修要求1、各生产单位要合理安排检修时间,提前做好检修准备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修任务。生产检修超时间时,按生产事故处理,超时部分按生产事故对待。2、因外来
4、检查、生产队组事故及其它因素影响,需要对检修时间做出临时调整时,有关队组接到调度室通知后,必须坚决执行调度室指令,不得推逶扯皮,更不能拒绝安排。3、生产环节有关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检修时间时,必须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进行。严禁自行调整或更改检修时间。(三)对“一通三防”的有关要求1、调度台发生瓦斯预报警后,调度室要及时通知相关业务部门,有关部门必须尽快查清原因,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2、井下发生瓦斯超限造成停电、停风时,现场有关队组或单位、个人,必须及时向调度室及有关部门汇报,并查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四)“雨季三防”及其它要求1、对“雨季三防”、“冬季三防”等季节
5、性工作,有关单位要及时安排、提前做好准备,做到人员到位、材料到位、设施完好、设备正常。2、对调度室安排的“抢险救灾”等紧急状态下的工作,有关单位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调度室命令,不容半点推逶扯皮。3、井下生产情况汇报。各单位值班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要及时准确汇报产量、进尺、刀数、工程进度等生产情况,便于统一协调指挥,严禁谎报、不报。4、各生产队组对调度室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必须认真执行,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四、考核(一)奖励1、综采队组超额完成当月生产任务,超额部分按每吨奖励 10 元进行奖励,相关业务科室挂钩 10%。综采队组完成当月生产任务,奖励队长 500 元。2、机运队,按照提升量进行考核,
6、完成提升量,每日奖励 100 元,。相关业务科室挂钩 20%。调度员挂钩 20%。3、机运队,全月提升量有 25 天以上完成考核,对队长 500 元。4、机运队在提升系统完成提升量考核情况下,排矸没有影响,每日奖励 100 元。5、机运队,全月没有供电事故,奖励 3000 元。6、掘进队超额完成当月生产作业计划,超额部分按每米奖励 500 元进行奖励。(二)处罚(共同部分)1、井上下作业地点发生事故后,现场作业或当日值班员人员谎报或隐瞒不报,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集体处罚 1000 元,队长挂钩处罚 200 元,并在次日早上调度会上进行通报,队长进行事故分析。2、发生生产事故后,各级相关领导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现场组织处理,对责任人处以 50 元罚款;对根本就没有到现场的,处以 100 元罚款。(以调度室记录时间为主)3、生产检修严格按矿调度室规定时间执行,做到开、停准时。(调度室有通知时除外)否则,当班调度员对当事人罚款 100 元;检修超时部分按生产事故对待,按每分钟 6 元进行赔偿处罚。4、生产队组接到调度室临时调整工作的通知后,要及时安排。对扯皮推逶者罚款 100 元;安排不及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