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管理规定讲解了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分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具体职责。规定指出,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逐级签订责任书,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文件还强调了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规定详细列出了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流程、跨年度工程的管理要求、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验收、建筑材料的检验、试块试件的检测、样板施工的推广、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验收、单位工程的自检与初验等具体措施。安全生产管理部分则涵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记录、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专职安全员的职责、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等内容。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管理规定适用于建筑行业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等。该文件特别适用于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旨在指导他们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