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质量安全科负责人安全职责讲解了项目质量安全科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包括积极宣传贯彻上级的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如实报告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情况,参与编制或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参与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及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与相关部门合作进行全员安全教育、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督促班组长及时领取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工人正确使用,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罚意见,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有权越级上告,负责项目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按时上报各种安全报表和上级要求的资料,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项目质量安全科负责人安全职责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质量安全科负责人,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该文档为这些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职责和操作指南,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有效地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高项目的整体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