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讲解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定义、分类及处理流程。该制度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为一般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对于一般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需在事故发生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监理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分析事故原因,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此报告需经设计院代表、监理、项目法人审查认可后,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施工单位还需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验表,并经监理部查验认可。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所有有关监理人员需参加由业主组织的质量事故分析会议,并指派专人进行书面汇报。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则需按照国家现行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执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院以及项目法人等相关方,旨在规范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确保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