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井下烧焊的安全措施煤矿井下烧焊的安全措施为保证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电焊、氧割焊接安全措施。焊、割地点:焊、割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施工负责人:焊割 工:瓦检员:安 全 员:1.安全员盯在现场,全程监督检查电、氧焊过程的安全。2.专职瓦检员进行瓦斯检查。电、氧焊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0.5%,只有在检查确认作业地点附近 20m 范围内巷道顶部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无风、微风时不得电、氧焊工作。3.施工负责人、电、氧焊工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浓度为 0.5%。4.接好 6 分以上的供水软管到达电、氧焊工作地点以及能控制前后 10m 范围,保证正常供水。
2、无水或供水不正常不得进行电、氧焊工作。施工负责人明确专人负责喷水。电、氧焊工作结束,必须对电、氧焊工作地点以及前后 10m 范围喷洒一遍水。5.必须提前准备好灭火器材。灭火器 2 个、沙子、尖锹、水桶适量。6.电、氧焊工作时,电、氧焊的下方铺设铁板接受火星。7.电、氧焊工作结束后,要关闭电源及乙炔、氧气瓶阀门,同时撤到地面。8.乙炔、氧气瓶必须相隔 5m 以上。9.与电、氧焊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要距离 5m 以外观察,如有危险立即停止作业。10.电、氧焊工作结束,施工负责人、瓦检员、安全员全面检查现场安全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在电、氧焊结束的一小时后离开现场。11.电、氧焊时必须有一名值班矿长在现
3、场指挥和监督,确保安全。附: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电、氧焊规定:第 223条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 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 2 个灭火器。在井口房内、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 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 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审批意见:值班矿长: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