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回撤工字钢安全技术措施系统回撤工字钢安全技术措施一、工程概况根据省能源局下发的关于取消整合、技改煤矿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的通知(黔能源发【2010】451 号)的要求,以及盘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11 月 20 日会议精神,要求“整合、技改煤矿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予以关闭”。经研究,矿决定对 11705 系统工字钢进行回撤,为保证回撤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二、技术要求1、11704 系统巷道包括:11705 运输巷、705 车场、11705 回风巷、11705 回风联络巷。2、按照 “由里向外”的顺序组织回撤。3、采用拔柱器配合 42
2、0 溜子链进行回撤工作。4、回撤采用木支护替换原有工字钢支护,保证巷道能正常通风,以便回撤期间的瓦斯治理。5、按照先支后拆的原则逐架进行。即在拆工字钢前,要在原有两架工字钢棚之间施工一架木托棚,托棚梁为 1.2m 长、直径不小于 140mm 的圆木梁,两棵 2.0m 长的木柱做托棚腿,一梁两柱(在顶板破碎或压力增大段替换时,可适当加打支柱)。所施工的托棚要接顶严实,替换后要保证巷道中高不低于 1.8m。6、回撤同样按照先支后拆的原则逐架进行。即在拆支架前,要在原支架下方用圆木施工好临时中心点柱,按照“先腿后梁”的顺序进行回撤。7、回收前要将回收点后方巷道压力大,支架变形严重和已折断的支架下方施
3、工好临时中心点柱,并及时组织维修、拉低,以保证后路畅通。8、施工人员只能站在支护完好的支架下方进行作业,且要安排专人观山。9、施工人员严禁进入老塘,以防顶板突然跨落伤人。10、对难以拔出的棚子可采用拔 5 吨葫芦进行回收,但葫芦必须和 420 溜子链配合使用,且大链必须固定牢固。11、预留的设备、电缆、轨道要随着钢棚的回撤逐渐往外回撤,不得丢弃。12、回收到交叉口往里 1 米的位置即可,并在此处施工密闭,防止瓦斯和有毒有害气体涌出。13、密闭采用沙、砖、水泥砌筑,密闭掏槽深度不小于 200mm,且见硬帮硬底。每道密闭厚度不得小于 300mm。14、施工密闭时,必须留有反水池。15、密闭施工完毕
4、后,必须对密闭进行抹面工作,且保证密闭不漏风,抹面必须平整、光滑、且必须刷白。16、人工使用抹刀进行抹面工作,抹面保证平整,严禁出现蜂窝麻面。三、安全措施1、在施工前,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清除顶帮松矸活石及大块煤,严防矸石及大块煤掉下伤人。2、敲帮问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护完好的顶板下面施工,并要保证后路畅通无阻;敲帮问顶按照由外往里、先顶后帮的原则依次进行,严禁由里往外进行。3、回撤棚子时,要在确保所拆棚梁下方支柱的支护可靠有效的前提下才能拆出原梯型棚。4、回撤前,要对回收地点的巷道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巷道状况不能满足行人安全时要首先组织人员维修、拉底,以保证施工人员有畅通、安全的退路。5
5、、施工人员必须对回撤点往后 10m 范围内的支架打上中心点柱,以加强后方巷道支护强度。6、所拆下的工字钢、轨道、电缆必须及时外运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并及时回收升井,以免堵塞巷道,影响行人、运输及通风。7、在整个拆除、运送、装车、提升运输过程中,每一作业地点必须指派安全负责人在现场指挥,其他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并有值班矿长来回于各点检查、巡视。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规范操作,杜绝“三违”现象发生。8、人力抬运时,必须选用结实的抬杠,抬绳固定牢靠,抬运时号令统一、步调一致。9、使用回柱器或手拉葫芦前,必须先检查起吊器是否完好,起吊梁、起吊绳是否牢固、可靠,起吊物件是否固定可靠,一切正常方可进行起吊,起吊时
6、,必须随时注意观察起吊器、起吊梁、起吊绳扣的受力变化情况,如有异常必须立即停止起吊。处理安全隐患时,操作人员应侧向站立,以防起吊器、钢丝绳等断弹伤人。斜坡段起吊时,人员不得站在起吊器下方,起吊物件下方不得站人或有人操作。10、用作起吊工具的葫芦或拔柱器必须完好,且有富余的强度系数。起吊大件时,防止各部件滑落伤人。使用起吊器时必须控制起吊物件重量,从而选择合适的起吊器,起吊重量严禁超过起吊器范围。11、使用拔柱器前,必须先检查拔柱器是否完好,大链是否固定牢靠。施工人员不得背对拔柱器进行施工,要正对拔柱器,且站在拔柱器侧面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要有专人观察拔柱器钢丝绳的受力和变形情况,同时还有观察钩挂处的连接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止摇动拔柱器。12、摇动拔柱器期间,其他人员不得站在拔柱器钢丝绳反弹范围之内,必须远离,以防拔柱器回弹伤人。13、在设备、管路等运输过程中跟车人员、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等必须先检查装载车辆是否超高、超宽,捆绑加固是否牢固可靠,有无碰撞巷道两帮、损坏通风设施、电缆电线,一切正常后方可运输。14、绞车司机必须听清信号后方可开车,否则不能随意开车,绞车速度必须均匀,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