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煤口区队采煤口区队“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评估”检查评分细则检查评分细则单位:得分:时间: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标准1、建立区队“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制度,成立区队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20未建立相关制度的扣 10 分;未成立“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扣10 分;未明确工作职责的扣 5 分;工作职责执行不到位的扣 5 分。2、党政正职参加口内“安全风险评估”会,并汇报本单位的近期隐患及整改情况。20口内风险评估会无正职参加的扣 10分;评估会上未对本单位的风险进行评估扣 5 分;评估不全面的扣 2 分。3、每周周一周六每天一次会议,由正职组织,本单位管技人员和班队长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参加人员要
2、进行签字确认。o120未按照要求召开会议的一次扣 5 分;每次参加会议少于 3 人的一次扣 2分;没有原始会议记录的一次扣 5分;会议记录造假的扣 10 分,参会人员不签字或代签的一次扣 2 分。o24、按照口内“安全风险评估”要求开展,排查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上级检查通报和矿、口内风险评估关于本单位的各种问题,并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20缺项或问题记录不齐全的一处扣 3分;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项扣 3 分。5、建立区队“安全风险评估”台账,对评估出来的安全隐患、风险,跟踪落实整改,实现闭合管理。20未建立区队“安全风险评估”台账的该项不得分;台账不完整的每一处扣3 分,安全隐患未跟踪落实整改的一处扣 5 分;复查人与定位仪不匹配的一次扣 5 分。检查人:o1增加o2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