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安全保障技术措施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安全保障技术措施为切实保障我矿通信联络系统的正常可靠运行,保障井上下通信畅通,进一步提高我矿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我矿通信联络系统安全保障措施。一、系统建设安全保障措施1. 电话安装安全保障措施(1)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必须保证矿内各部门及井上、下通信畅通。(2)生产调度通信系统主机具备强拆、强插功能和紧急呼叫功能,并符合煤矿生产调度通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3)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的电气设备和电缆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4)井下
2、必须安装应急广播系统,调度室可以对井下进行全体广播、双向通话(调度既可以广播指挥,井下又可以向调度报警进行录音记录)。(5)通信系统应有备用电源,与主电源能实现自动切换,备用电源的容量保证系统连续运行不少于 2 小时。2. 通信线路安装安全保障措施(1)通信线路要保持畅通,悬吊要整齐,与动力电缆间距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接口连接要规范,严禁出现明接头等失爆现象。(2)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3)井下电话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4)井下通信线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3. 安装位置安全保障措施(1)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井下变电所、井下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
3、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装电话。矿井地面变电所、地面通风机房、井下避难硐室(救生舱)、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2)临时作业区域也应单独设置电话。(3)回采工作面的电话设置在距工作面 15m 范围内的安全地段,掘进工作面的电话设置在距工作面 50m(炮掘 100m)范围内的安全地段,并保证距现场作业人员不大于 15m,保证通讯畅通。(4)电话设置地点要有明显的电话标志,并标明调度、救援和要害场所的电话号码。(5)在避灾路线、采掘工作面和其他有人工作地点必须安装应急广播系统,
4、扩音电话安装间距不大于 100m。三、系统技术管理安全保障措施1.制定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制定通信联络系统维护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设备检查、检修制度。2.明确通信联络系统系统管理的部门和维护、维修人员;维护、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对通信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建立矿井通信联络设备台帐、通讯故障记录表、巡查和检修记录。3.绘制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及时修改、调整和审批, 需要时能随时打印出图。4. 通信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井下用电话应选用本质安全型,并具有“MA”标志证书。5.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后,方准入井。6. 及时对系统升级换代。